跳过导航

政府设立妇女事务谘询委员会


行政会审议「设立妇女事务谘询委员会」的行政法规,透过设立委员会,进一步保障本澳妇女的权益,改善妇女的生活和工作条件。 行政会发言人唐志坚今(六)日表示,行政会近日举行了三次会议,分别审议了两份行政法规和两份法律草案,其中包括「设立妇女事务谘询委员会」的行政法规。 唐志坚指出,行政长官在发表今年施政报告时曾表示会在上半年设立「妇女事务谘询委员会」;事实上,特区政府成立五年多以来,妇女为特区的建设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希望透过有关法规,鼓励妇女更积极参与特区建设和社会发展,并作出更大的贡献。 「妇女事务谘询委员会」主要就妇女事务和政策向特区政府提出建议。委员会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有需要时由行政法务司司长代任),成员共二十五名,包括四名当然成员──社会工作局局长、教育暨青年局局长、法务局局长及劳工事务局局长;其馀成员由妇女、教育、文化、就业、卫生、社会互助、儿童及青年团体组织的代表中选任。有关行政法规在特区公报刊登后生效。 行政会亦审议了「电子文件及电子签名」法律草案,为确立「电子政府」创造条件。唐志坚表示,透过电子途径签署合同,在法律上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电子数据处理有关文件等,是今天社会的发展方向;建立一套安全和法律认可的电子认证机制以及电子交易系统,有助澳门与国际接轨。 草案确定电子文件与纸张文件具有等同效力,并透过条文确保电子文件的证明力;行政长官将透过批示设立电子认证的认可机构,而私人经营者可以申请为认证实体,但必须符合注册资本最少为五百万元等条件。有关草案将交立法会审议。



此页面有问题吗?

帮助我们改进GOV.MO

* 必填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