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改革谘询委员会今(二十五)日举行首次会议,初步决定率先开展三大工作项目。 法谘会主席、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会后表示,法谘会委员是本澳法律界的专业人士,了解社会发展需要,积极就法律改革工作提出意见,并决定先就「商法典」、「道路法典」和公务员公积金制度进行研究,订出谘询形式、方法及时间表。 陈丽敏指出,由於「商法典」和「道路法典」涉及范围广泛,各委员将研究从何着手开展两大法典的法律改革工作,并在下次会议提出和讨论。她补充,上述三个项目将以专题小组形式,分别开展工作。 被问及以个人劳动合同形式聘用的人员加薪问题时,陈丽敏回应,经行政当局建议并获行政长官同意,调整公务员薪俸方案适用於所有公共行政工作人员,包括以个人劳动合同形式聘用的人员,并一律追溯至本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