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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会快讯(11月2日12:00起入境前14天内曾到过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人士须医学观察)-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表示,基于公共卫生考虑,自11月2日中午12时起,所有在入境本澳前14天内曾经到过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

卫生局对 10月 18日 后入境澳门并申报曾经去过该地区的3名人士进行医学追踪, 其中2人因也曾到过喀什而正在指定酒店进行医学观察 ,另1人已经离开澳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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