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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与保加利亚互免签证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今(八)日表示,澳门与保加利亚签署互免签证协议,可带动双方在旅游及投资方面的关系。 陈丽敏今日下午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与保加利亚共和国政府签署互免签证协定。保加利亚一方由外交部副部长Ivan Petkov代表签署。 陈丽敏表示,由於保加利亚将会在2007年正式成为欧盟的成员国,这项优惠可加强澳门与欧盟及欧洲国家的沟通和联系,以及在经济及旅游方面上的合作。 根据协议,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人可免签证进入保加利亚共和国,逗留不超过九十日。保加利亚共和国国民亦可免签证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逗留不超过九十日。这项互免签证协议会在双方政府确认后三十日生效。 连同保加利亚在内,现时共有第六十四个国家与地区给予澳门特区护照持有者免签证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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