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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将继续举行谘询会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卫生局草拟的《医疗事故法》首阶段谘询文本,於一月十二日推出后,已先后为劳工界、文化及慈善界、雇主利益团体和医务界举办过三场谘询会。爲了进一步听取和收集医务机构的意见,卫生局定於三月一日下午六时半至八时半在镜湖医院为非政府医疗机构举行谘询会;三月三日下午六时半至八时半在卫生局大礼堂将为公营卫生机构举办另一场谘询会。 《医疗事故法》首阶段谘询文本主要内容包括:世界各地及邻近地区处理医疗事故的方式,现行澳门法律体系处理医疗事故的概况,以及《医疗事故法》草拟稿。《医疗事故法》首阶段谘询期由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二日至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二日,公众如需表达意见,可在卫生局安排的各场谘询会议上,以口头或书面表达,或於上述期间透过下列方式向卫生局提交: 1﹑将意见书递交或寄往:卫生局行政大楼一楼107号室,澳门医疗改革谘询委员会秘书处收转;
2﹑图文传真:3906033 澳门医疗改革谘询委员会秘书处收转;
3﹑电子邮件:ccrsm@ssm.gov.mo 谘询文本可於卫生局网页下载:http://www.ssm.gov.mo.
查询电话:3906027 3906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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