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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澳启动移交机制 围堵跨境毒品犯罪


1月25日上午11时,司法警察局在拱北口岸接收了由广东省警方集中移交的34名澳门籍跨境吸毒人员,这是两地警方自1月6日签订《粤澳警方禁毒部门关於对广东省境内查获的澳门籍吸毒人员移交出境合作协议》后,第一次集中移交澳门籍跨境吸毒人员,标志着粤澳移交跨境吸毒人员经常性工作机制的正式启动。 这次移交给司法警察局的34名吸毒者,均是广东省公安厅开展整治娱乐场所涉毒问题行动中查获的吸食了摇头丸、K粉、海洛因等毒品的人员,其中由珠海警方查获的30名,由中山警方查获的4名。在这批吸毒者中,服食摇头丸、K粉的30名,吸食、注射海洛因的4名;年龄最大的54岁,最小的18岁,平均25岁;男性26名,女性8名。由於该批人员已被广东警方依法处以15日以下治安拘留,并吊销了《港澳同胞回乡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限其三年内不准入境,而吸食、注射海洛因等毒品成瘾的,更被处以未戒断毒瘾前不予批准入境的处罚,所以他们至少在未来三年内不能进入内地。 司法警察局接收该批吸毒人员后,将对其采取以下措施∶
一、 将他们的资料收录在案,并逐一进行调查,核实是否牵涉其他刑事案件;
二、 加强对他们日后的行为进行监视,防止他们继续吸食毒品或进行其他类型的毒品犯罪;
三、 将有关资料送交社工局,以便跟进其戒毒情况;
四、 如果当中有在读学生,司法警察局将通知教青局跟进处理;
五、 如果涉及公务员,司法警察局将通知政府有关部门跟进处理。 事实上,跨境贩毒、吸毒问题早已引起两地警方的关注,并在多次的交流、会议中进行反覆磋商,制订相应的对策。司法警察局这次接收广东省警方移交吸毒人员,仅是粤澳两地警务部门加强合作的其中一项重要措施。为了及时掌握粤澳跨境吸毒、贩毒违法活动动态,有效遏止两地居民、特别是青少年跨境吸毒贩毒活动,两地警方建立起禁毒情报信息交流机制,每月定期互相通报查获跨境吸毒人员的有关资料,根据情况需要不定期召开情况研究交流会,共同做好防毒灭罪工作。 随着两地《粤澳警方禁毒部门关於对广东省境内查获的澳门籍吸毒人员移交出境合作协议》的签订,双方在情报交流和联合办案等方面将会更为紧密。我们相信,通过双方积极落实各项合作措施,粤澳两地将可以更有效地预防和打击涉及两地居民的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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