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按照本年度行政法务范畴施政方针中有关法律培训的重点内容,继续加强对本澳法律专业人员在法律草拟方面的培训。培训中心与葡萄牙天主教大学法学院合作举办“法律草拟及法律技巧深化课程”,课程已於今天(4日)开始,将於2月4 日结束。 自特区成立以来,特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法律培训工作,投入大量资源致力提升法律人员的专业水平,务求加强特区法律人才的力量,加快落实特区的行政及法律改革工作。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亦积极配合,不断为特区公务人员提供学习、进修及巩固法律知识的机会。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主任尹思哲在开学礼致词时表示,在培育及提升法律草拟人才能力的工作方面,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由2002年年尾至今,分别举办过多个以中文或葡语授课的法律草拟课程,除了在本澳进行培训外,培训中心亦加强与内地及国外培训机构的合作关系,务求让特区公务员吸取更广泛的专业知识。特区公务员已先后前往北京大学法学院、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学法学院进修法律。培训中心这次举办“法律草拟及法律技巧深化课程”,目的是提高学员在法律草拟及规范性技巧、法律研究及立法方法的能力。课程由葡萄牙天主教大学法学院协助举办,派出四名相应课题的资深导师前来澳门授课,为期一个月,逢星期一至星期六上课,每天四个课时。葡萄牙天主教大学法学院代表Henrique Mota在开学礼上表示,葡萄牙天主教大学法学院很荣幸能与澳门特区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合作举办是次的课程,并希望藉着这次的合作经验,加强日后与特区的交流和联系。 本课程包括“法规草拟及技巧”和“立法方法”两个单元,其内容主要集中在立法技巧的入门概念、法渊源对法律定性的影响、解释及填补法律漏洞、法的基本概念、行政判决与行政行为的依据;法律规定在时空上的竞合、现行法律模式的法渊源、有关法律文件权能及形式的选择:标准与限制、草拟法律文件的各项步骤、执法、修改程序、葡萄牙现今法律制度的概述和总结。 参加课程的33名学员分别来自特区政府的16个部门,包括: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行政暨公职局、法务局、民政总署、财政局、金融管理局、警察总局、海关、治安警察局、卫生局、教育暨青年局、社会工作局、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澳门理工学院人力资源及研究中心、立法会及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