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为进一步推动限塑措施,改善本澳环境质素,经综合分析本澳实际情况及参考其他地区之经验,根据经第3/2016号法律修改的第7/2003号法律《对外贸易法》第五条第一款(五)项的规定,透过第222/2020号行政长官批示禁止一次性发泡胶餐具(包括餐盒、碗、杯、碟)的进口及转运,有关行政长官批示将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查看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