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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起的士管理系统全面启用 自动收集数据强化的士监管工作


的士管理系统由2020年12月3日(周四)凌晨零时起全面启用,届时的士必须装有“的士车载智能终端系统”(俗称“车载机”)方可合法营运,交通事务局及治安警察局可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透过远程传输方式与其用于监管的士客运服务的设备连接讯号,实现系统化自动收集数据,强化的士监管工作,保障的士业界及乘客的权益。

设备供应商于2020年12月1日起计算收费,政府就每套安装于的士上的车载机,每月向供应商支付150元“的士监管系统服务费";而的士执照持有人(即的士车主)则每月为每套系统支付300元服务费,的士驾驶员毋须支付相关费用。

截至12月2日中午12时,共1,729部的士已安装车载机,占整体营运的士约九成六,只有64部的士尚未安装,当中44部的士为没有按时赴约且未有重新预约,已安装“车载机”之的士共录得逾170万宗交易数据,确定为异常数据维持在102宗,占整体约0.006%。而对于确定是供应商的人为安装或设定错误而导致的异常情况,局方已要求供应商对受影响的从业员作出补偿,并按合同跟进处理。至于有意见反映车载机未能正常连结网络忧虑影响计程表运作,因目前计程表如未能连网亦可作离线操作,故不会中断正常营运;另外,较早前有设备收到故障讯息等情况,供应商已透过对系统更新作出优化改善。

交通事务局提醒未安装“车载机"之的士如欲继续营运,车主应先致电2872 8000与设备供应商协调装机时间,在完成安装后才可恢复营运,并没有例外可容许保留使用传统计程表的情况。如的士在未依法安装有关系统或有关系统未能持续及有效运作的情况下提供的士客运服务,有关的士可被扣押,且可被即时中止的士执照;而的士驾驶员如在知悉此情况时仍继续驾驶该的士提供的士客运服务,可被科罚款三万元。乘客可凭的士上的电子表旗或车厢张贴的录音录影提示贴纸,识别车辆是否合法经营,如有怀疑,可致电交通事务专线8866 6363或治安警察局热线2857 3333寻求协助。

“车载机”由终端机、计程表、表旗、收据列印器、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录音及录影设备,以及报警装置组成。有别于传统的计程表,车载机在的士运作时能同步记录的士驾驶员上、下班时间,免除驾驶员填写纸本行车日志;调整的士收费时,也可自动同步调整收费,免除人工调表及验表工作。

政府在“的士管理系统的供应及维护服务”招标案卷内订明有关收费水平,是为避免供应商在日后之服务期限内提出调价而加重的士营运的压力,同时也保障供应商的稳定运作。服务费已包括供应商在八年服务期内承担安装及拆除车载设备、系统培训、数据上传、日常维修及保养,以及24小时全年无休的后勤支援。交通事务局于2019年宣传“新的士法”时,已向业界说明及介绍有关系统维护费用水平,且持续与的士业界及交通咨询委员会沟通。有关的士车载机的内容可浏览: https://www.dsat.gov.mo/dsat/events_detail.aspx?a_id=A4328AB6B91E369A1C4470397EEC99C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