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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管理系统全面启用暂没有发现违规情况

交通事务局及治安警察局暂未发现违法经营

的士管理系统已于今日(2020年12月3日)凌晨零时起全面启用,根据《轻型出租汽车客运法律制度》规定,的士必须装有“的士车载智能终端系统”(俗称“车载机”),的士司机必须持有电子的士驾驶员证登入“车载机”方可合法营运。由今日凌晨零时至中午12时,治安警察局于市面未有发现的士违反上述法律经营之情况,而系统供应商报称暂没有发现系统出现异常情况,可见的士业界积极配合及严格遵守法规。交通事务局及治安警察局会继续加强监察,保障的士服务正常营运,以及维护的士业界和乘客权益。

根据交通事务局资料显示,截至12月3日中午12时,共1,738部的士已安装车载机,占整体营运的士约九成七,只有54部的士尚未安装,当中10部已预约陆续安装,余下44部的士则没有按时赴约且未有重新预约;已安装“车载机”之的士共录得逾174万宗交易数据,确定为异常数据维持在102宗,占整体约0.006%。交通事务局及治安警察局呼吁相关的士执照持有人应履行责任,尽快致电2872 8000与系统供应商协调装机时间,在完成安装车载机后随即恢复合法营运。

此外,供应商已加派人员,对系统的安装、维护及排查等工作进行支援,执法部门亦将继续监察市面之的士,尤其留意尚未安装“车载机”之的士情况。

按照规定,如的士在未依法安装有关系统或有关系统未能持续及有效运作的情况下提供的士客运服务,有关的士可被扣押,且可被即时中止的士执照;而的士驾驶员如在知悉此情况时仍继续驾驶该的士提供的士客运服务,可被科罚款三万元。乘客可凭的士上的电子表旗或车厢张贴的录音录影提示贴纸,识别车辆是否合法经营,如有怀疑,可致电交通事务专线88666363或治安警察局热线28374214寻求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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