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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举办《刑事国际司法合作研讨会》


澳门特区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於昨日(12月15日)下午3时假公共行政大楼地库演讲厅举办《刑事国际司法合作研讨会》。是次研讨会由培训中心主任尹思哲及赵约翰法官主持,主讲嘉宾包括国家检察官学院缪树权教授、国际法事务办公室主任Jorge Oliveira(高德志)先生、以及国际法事务办公室法律专业人员Cristina Ferreira女士。三名讲者的演讲题目分别为:“内地与澳门在刑事侦查、传唤及调查取证方面司法协助的原则、内容和途径研究”、“澳门在刑事国际司法合作方面新法例的一般指导原则”、以及“国际公法:对於国际法的接受及澳门因其国际地位所具有的特点”。 《刑事国际司法合作研讨会》的主要对象为特区的司法官,属司法官持续培训项目之一。但同时邀请了政府部门的法律专业人员、法律范畴高级技术员及其他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以及律师和实习律师等参加研讨会。研讨会以普通话及葡语进行,并辅以同声传译。 研讨会的三位讲者具丰富的刑法或国际法专业知识,对相关的制度十分熟悉。缪树权教授致力於培训检察官的工作,曾出版不少法律着作,并参与了国家一些在刑事方面的立法工作,很熟悉中、澳两地刑事司法合作的运作情况。国际法事务办公室的Jorge Oliveira主任及Cristina Ferreira女士都是国际法方面的专家,且具丰富的实践经验。两位讲者还特意为今次的研讨会主题作了相关的研究,深入探讨国际司法合作方面的新法例,及根据澳门的实际条件和所具有的特点探讨国际法的实践问题。 随着本澳的社会不断发展,对外交往日益频繁。面对国际上跨境犯罪及有组织犯罪的问题,刑事国际司法合作是近年法律界和司法界人士不断研究的课题。透过举办上述研讨会,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希望增进特区司法官及其他法律专业人员之间的学术交流,对上述专题进一步探索和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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