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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举行《夹心阶层住房方案》第三场公众咨询会

特区政府举行《夹心阶层住房方案》第三场公众咨询会

12月5日,特区政府跨部门工作小组就《夹心阶层住房方案》举行第三场公众咨询会。政策研究和区域发展局代局长吴海恩、房屋局局长山礼度、法务局法制研究及立法统筹厅厅长梁颖妍等出席咨询会。约80位市民参加了咨询会,共有18位市民在现场发言。

跨部门工作小组代表介绍了《夹心阶层住房方案》公开咨询的背景和咨询主要内容。与会市民踊跃发言,多数认同政府夹屋理念,支持政府夹屋方案的总体方向,并对完善夹屋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发言者多数支持咨询文本提出的“夹心阶层”第一个定义,有发言者关注应否对经屋申请排队尾者申请夹屋的比例作出规定,也有市民建议在两个定义间选取中间部分。

关于申请夹屋的居民身份限制,多数意见认同咨询文本提出的过半家团成员应为澳门永久居民,也有市民认为夹屋申请应只开放给澳门永久居民。年龄方面,多数意见认同文本内容,也有市民认为不应忽视18至22岁青年的住屋诉求。

关于申请者的收入,有市民认同文本提出的与经屋申请条件对接的方式;也有市民认为,不应将夹屋申请收入下限与经屋上限作任何挂钩,否则照顾不到青年的住屋需求。

关于申请者持有物业方面,有市民支持文本提出的五年内无物业的要求,也有市民认为应考虑原持有物业但因离婚等原因而现丧失物业等特殊情况,有市民则认为应将限制期缩短至2至3年为宜,亦有市民建议应允许持有旧唐楼小单位的家庭申请夹屋。

定价方面,有市民认为,夹屋定价为同区私楼价格的七成较为合适;亦有市民关注夹屋同区楼价的定价依据,例如“同区”应如何界定等。

取得方式方面,多数发言者支持采用计分排序,同时建议考虑将青年、新婚者等纳入优先范围;有市民则支持使用抽签方式取得。

关于夹屋的禁售期和随后的转售,有市民支持16年禁售期,但认为特殊情况下可缩短,转售时应售予其他符合夹屋申请条件者;有市民则建议设较短的禁售期。

有市民关注夹屋选址、房型、供应数量等问题。有市民建议尽快公布夹屋用地、规划及时间表,政府应掌握夹屋设计建设的主动权;夹屋应以T2为主,以满足家庭基本需要。

跨部门工作小组成员认真听取了有关意见并与发言者进行了互动交流。

政发局代局长吴海恩回应时重申,夹屋的推出是本届特区政府考虑到不同社会阶层的安居需要和购买能力,为更好解决澳门居民住房问题而推出的。他强调,夹屋定位于经屋和私楼之间,性质上属私楼,但却是政府使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故在申请准入及转售卖出时都设置了一些限制条件,此属合理安排。

房屋局局长山礼度回应时表示,政府现正听取社会对夹心阶层住房方案的意见及建议,并将根据咨询意见,研究法律起草工作;与此同时,未来将会透过新城A区28,000公屋单位、伟龙6,500公屋单位以及在建的约2,800个社屋单位和筹建中的长者公寓陆续增加供应,回应居民住房需求。

法务局梁颖妍厅长回应时指出,夹屋方案是政府为回应夹心阶层住屋需要而提出,“夹心阶层”的定义是未来夹屋政策立法的基础,故也是本次咨询的重点内容,相信透过咨询能够凝聚社会共识;至于夹屋的申请年龄应如何订定,尤其是否应与社会整体房屋政策保持一致,希望多听社会意见。她续指出,未来落实订定夹屋具体政策及立法时,会尽可能平衡社会各方意见和诉求。

政发局代局长吴海恩作了总结发言,他指出,澳门是多元包容的社会,此次夹屋咨询文本具原则性和方向性,社会对方案提出不同意见实属正常。他感谢过去近两个月间市民和社会各界踊跃发表意见,认为社会意见对政府完善夹屋方案很有帮助,他亦希望社会各界在夹屋方案咨询期结束(2020年12月11日)之前继续发表意见,政府跨部门工作小组将在集思广益基础上,分析和整理意见,争取在12月底前完成咨询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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