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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下午6时起取消对曾到天津市滨海新区之汉沽街、东疆港区、中心渔港冷链物流区的入境人士采取 14 天医学观察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天津的最新疫情发展,决定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4条的规定,自2020年12月11日(今)下午6时起,取消在入境前14天内曾经到天津市滨海新区之汉沽街、东疆港区、中心渔港冷链物流区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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