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上海市的疫情变化,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4条的规定,决定自2020年12月16日下午6时起,取消在入境前14天内曾经到上海浦东新区之祝桥镇、周浦镇、张江镇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