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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委员会召开本年首次扩大会议 就医疗服务提供者职业民事责任保险实施情况进行交流及意见收集

医务委员会召开本年首次扩大会议

医务委员会日前召开了全体会议,会议由医务委员会李展润主席主持,是次会议主要就《医疗服务提供者职业民事责任保险》实施情况作简报及咨询;是次会议还邀请了澳门金融管理局、保险业界及医疗团体等63名代表列席。

李展润主席表示,月前医务委员会就《医疗服务提供者职业民事责任保险》(下称民事责任强制保险)的相关执行情况进行交流及讨论,并就业界的意见进行收集及整理。于11月17日,卫生局、金融管理局及保险业界代表进行会议,初步达成一些共识意见。期间,卫生局亦提供了相关数据资料,以便该局就医疗业界的意见及诉求进行分析及研究,并与保险业界寻求较共识的方案。本次会议邀请了金融管理局及保险业界的代表列席,为配合防疫工作故未能邀所有的业界团体列席,希望与会者可以就会议讨论的内容,向相关业界团体传达及收集意见。

会上,金融管理局行政管理委员会黄立峰委员表示,《医疗事故法律制度》于2016年8月正式公布,金融管理局立即配合卫生局、医务界及保险业界启动相关法规草拟程序,并于2017年2月订立了《医疗服务提供者职业民事责任强制保险》,进一步巩固上述法律制度的执行及确保医疗服务提供者有最低的法定责任保险保障,而金融管理局与医务委员会就民事责任强制保险的实行情况一直保持紧密合作,希望业界团体透过此次会议能对保险运作及相关保障范围有更充分了解。金融管理局保险监察厅陈君仪总监则简报了民事责任强制保险相关统计数据,她并表示,一般保险条文内容是需要10年的数据分析来作出检讨,今次作出检讨是因为立法时承诺了医务业界,立法后3年会对相关条款作出检讨。民事责任强制保险为医患双方能提供一个保障,又因为设有追朔期,故损赔率有机会继续上升,因而保费及保额较难下调。然而,对处于半退休状态或已退休的自然人医疗服务提供者,因应他们所面对的医疗风险较低,故有关人士的保费存在下调空间。保险业界的代表则就职业民事责任保险的特性进行讲解及说明。期间,各委员分别就保费保额可下调额度及本地与外地风险池的差距、保费的限制及金额订定方式、保单的追溯期等内容展开了讨论,当中有业界表示可否因应自然人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自身风险,选择不同的保额额度,而据金融管理局代表回应,目前的保险条款,已订定最基本的保额,自然人医疗服务提供者可因应行业的风险额外要求提高保额,但不适宜在现行基本保额的情况下再下调,这对于居民及业界的保障都是比较大的。

出席是次会议的还有医务委员会吴培娟副主席,而出席的委员包括:邝珉委员、谢学斌委员、陈新委员、林爱贞委员、伍慧儿委员、区志强委员、陈虹委员、方念湘委员、何雪卿委员、黄显辉委员、陈畅坚委员、陈婉华委员、陈惟蒨委员、陈颖茜委员、曾潭飞委员、程伟强委员、蔡嘉敏委员、许孟雄委员、郭秋莎委员、林韵玲委员、李俊玲委员、梁玉华委员、梁伟明委员、梁宝鸾委员、李鹏斌委员、林哲正委员、林巍委员、罗肖金委员、罗冰玉委员、吕绮玲委员、吴国良委员、白琪文委员、戴华浩委员、邓光锐委员、黄茵茵委员、王静华委员、黄骏杰委员及余斌委员 (排名不分先后),澳门金融管理局保险监察厅谭淑仪高级主任、老毅庭主任、庄慧凝主任,亚洲保险王柏炜代表、中国太平保险吴惠冰代表及安达保险梁考怡代表,以及15个医疗团体代表共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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