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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图绘制暨地籍局的服务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收费及推出“地理资讯应用程式库”服务


《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今日(23日)刊登第233/2020号行政长官批示,核准地图绘制暨地籍局(下称地籍局)各类服务项目的新收费,并因应社会对测绘服务的需求,新增了服务项目和产品。地籍局过往提供测绘服务及出版物的收费由5月20日第113/96/M号训令所订定,并透过第152/2000号行政长官批示修改训令第五条第一款核准申请表式样。上述训令生效至今已逾廿四年,随着时代的变化,有必要重新修订及公布有关征收费用之内容。

是次修订主要包括四类内容:一、新增“地理资讯应用程式库”服务项目及航空摄影照片的数码檔产品;二、调整因技术过时的服务和简化服务表述形式:包括地图列印纸张和部份数码化地图的计费方式;三、申请服务表格的更新;四、调整部份服务和产品收费,平均增幅约10%,以平衡成本及社会对特区政府测绘服务的需求。

为配合智慧城市的发展,所推出的“地理资讯应用程式库”服务,让公众及企业申请使用地籍局的全澳电子地图,快速及便捷地开发专属的地图应用。该服务从便民、便商的角度促进社会共同挖掘地理数据的应用价值,同时符合特区政府数据互联互通的发展方向。为促进其应用,“地理资讯应用程式库”提供特定的免费使用额度,其后可按需要付费后持续使用。详情可浏览地籍局网站:www.dscc.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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