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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晓第2期“存凭有理”抽奖结果 得奖者2021年1月4日开始领奖

消委会公布第二期“2020 存凭有理”得奖名单

消费者委员会公布第二期“2020 存凭有理”有奖活动得奖名单。消委会在近7,000人次的参加者中抽出83位得奖者,得奖名单已公布于消委会网页(www.consumer.gov.mo),领奖时间由2021年1月4日至2月3日。

为培养与巩固消费者在消费后索取及保留收据等消费凭证的良好习惯,消委会持续举办“存凭有理”有奖活动,今(2020)年先后在3月份及8月份举办第一及第二期的“存凭有理”有奖活动,两期共录得超过15,000人次参加。

消委会日前在参加第二期“2020 存凭有理”的 6,931人次中,以电脑随机方式抽出头、二及三奖各一名,以及80名安慰奖,得奖名单已公布于消委会网页(www.consumer.gov.mo)及该会位于高士德办事处公布栏内,各得奖者会收到消委会发出的手机短信,通知由2021年1月4日至2月3日于政府办公时间内办理领奖手续。

得奖者须携同得奖发票正本及身份证明文件,亲临高士德大马路26号何鸿燊夫人大厦4楼消委会办事处领奖,代领者则另须带同按得奖者身份证明文件签署之领奖授权书正本及代领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领奖手续。

“存凭有理”有奖活动培养消费者保存消费凭证的习惯,加强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该活动自2014年举办以来,消费者反应踊跃,累计超过34,000人次参与该活动。

消委会提醒消费者,消费凭证是一旦发生消费争议,消费者提出索偿的重要佐证资料,所以,消费者须谨记“购物记得留发票、保障权益好重要”的消费提示。

消委会查询电话8988 9315。

第二期“2020 存凭有理”得奖名单

https://www.consumer.gov.mo/News/Data/PDF/ACT/wl2020_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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