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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增设 “复制品场所预先通知申请” 网上服务

海关增设“复制品场所预先通知申请”网上服务

为贯彻落实特区政府推动电子政务发展的施政方针,澳门海关持续推出及优化各项电子服务,并将于12月31日起增设“复制品场所预先通知申请”网上服务,申请人可透过登入澳门海关网站或官方微信号进行申请。

有关电脑程序、录音制品及录像制品之复制品场所之预先通知申请,独资商人或公司可于本月31日起,透过澳门海关网站www.customs.gov.mo或微信号之“网上服务”功能办理相关申请手续,申请人需预先准备相关申请文件,并按照系统指示输入个人及场所等基本资料,上载相关文件,核对并提交后即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另外,申请人亦可到澳门海关网页中“知识产权”版面浏览“开设复制品场所所需之预先通知”栏目,瞭解更多相关信息。

海关将持续推进电子化公共服务,营造便民便商的环境。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于办公时间内致电84900548或电邮至info@customs.gov.mo向澳门海关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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