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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来澳航机旅客的核酸检测报告有效期减至72小时


因应目前世界各地的新冠肺炎疫情日益严峻,为加强防范措施,参考各地的做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决定调整由外国搭乘航机来澳旅客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有效期,由原来的采样日期后7日,调整为报告日期后72小时(3天)内有效。由外国返澳人士,须持航班预订出发时间前的72小时内发出的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新措施在1月13日零时起实施,以出发地的时间计。例如:预定在1月13日由伦敦出发经东京转机至澳门,则须持有1月10日或之后所发出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才可乘搭到澳门的航班。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呼吁计划由外国来澳的旅客特别留意相关措施的调整,并密切配合本澳其他相关防疫措施。

详情请参阅卫生局抗疫专页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冠病毒阴性检测证明要求》(https://www.ssm.gov.mo/apps1/PreventCOVID-19/ch.aspx#clg17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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