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十二月十五日第122/84/M号法令〈有关工程、取得财货及服务的开支制度〉》法律草案,有关法案将送立法会审议。
现行的公共采购法律制度已沿用多年,有需要进行修订以配合社会发展所需。为此,特区政府已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就完善公共采购法律制度展开公开咨询,并向公共部门及机构进行内部咨询。经分析所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考虑到制定法律法规涉及大量工作,耗时较长,故在全面修法的同时,先对社会和公共部门最为关注的选择采购方式的门槛金额作修改。
经参照近年本地的消费产品、生产原料、建筑材料的价格以及薪酬的变动,特区政府制定了本法案,建议将十二月十五日第122/84/M号法令《有关工程、取得财货及服务之开支制度》订定的各采购程序的门槛金额调升6倍,以简化采购程序和提升行政效率,亦有助特区政府更有效利用“行政当局投资与发展开支计划”达到调节和稳定经济、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另外,法案重新公布该法令的中文及葡文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