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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7/2006号法律〈狱警队伍职程人员通则〉》法律草案


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7/2006号法律〈狱警队伍职程人员通则〉》法律草案,有关法案将送立法会审议。

第7/2006号法律《狱警队伍职程人员通则》生效至今已逾14年,为配合监务工作及狱政管理的发展需要,同时考虑到新监狱落成后的人力资源问题,有必要修改《通则》,以完善狱警队伍职程、晋升及培训制度,创建一支稳定、专业及高效的狱警队伍。

法案主要内容包括:

调整职程结构。增加监务总长、副监务总长及高级警长三个职级,使职程由原来的七个职级调整为十个职级,职级、薪俸点及晋升的学历要求与保安部队人员职程看齐,构建更佳的职业生涯发展,以吸纳人才。

修订狱警队伍人员入职和晋级的要件,增加因杰出行为而晋级的特别机制,在晋级上着重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工作表现,让表现优秀及有才干的人员能得以晋级。

增设由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开办的狱警警官培训课程,提升狱警队伍人员的专业质素,藉此吸引更多具才干的有志青年人加入狱警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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