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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一般论题与〈澳门民法典〉总则》(下册)经已出版

《民法一般论题与〈澳门民法典〉总则》(下册)封面

“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丛书”之一,由唐晓晴、苏建峰及吴奇琦编着的《民法一般论题与〈澳门民法典〉总则》(下册),经已由澳门基金会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出版,并于全国包括澳门地区同时发行。该书在《澳门民法典》总则的基础上对民法的一般论题进行了厘清,既为民法的科学研究提供了理论依据,亦形成了以民法基本范畴为结构标准的教材,对澳门民法教学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民法一般论题与〈澳门民法典〉总则》全书分上下两册,上册于2015年出版,具体涵盖民法的概论、民法的基本原则论题与若干重要原则,以及基本范畴等内容。下册接续上册对作为部门法的民法的概述,在主体、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瑕疵等方面展开系统论述和深入分析。

澳门大学法学院唐晓晴教授凭藉多年教授民法总论课程的经验,与苏建峰助理教授及吴奇琦助理教授合力编着,并与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共同撰写,系统地梳理和建构民法总论的整体知识体系。参与撰写《民法一般论题与〈澳门民法典〉总则》(下册)一书的作者还有另外八位民法专家,他们分别是澳门执业大律师艾林芝;澳门大学法学院高级导师钱钊强、马哲;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审法院法官陈嘉敏;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检察官鲍衍亨;澳门大学法学院兼职教员黄馨悦、林之雅及欧希星。

于1999年颁布的《澳门民法典》主体继承自1966年《葡萄牙民法典》,在整体结构和立法思想上虽无重大变动,但具体规定如失踪、保佐、人格权、意思表示错误、虚伪等制度已经发生了不少变化。而另一方面,针对澳门民法并以中文为撰写语言的教学用书仍见匮乏,该书的出版可弥补这一方面的不足,同时为民法研究提供坚实的理论依据。

《民法一般论题与〈澳门民法典〉总则》(下册)定价180澳门元,现于全澳各大书店均有代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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