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27/2020号法律《2021年财政年度预算案》规定,财政局将于本年3月底起分批向于2019年12月31日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的职业税纳税人,退还百分之六十应缴并已缴纳的2019年度职业税税款,上限为澳门元14,000元。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纳税人,须于本年1月29日前清缴政府库房的欠款,方可收取“2019年度职业税退税计划”之全数退税款项。如需查询是否仍有未清缴欠款,可透过自助服务机查阅相关纪录;已登记为财政局电子服务用户的纳税人亦可使用澳门税务信息Macau Tax Apps读取相关纪录。另外,亦可选择前往位于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至640号龙成大厦地下“税务执行处”查询及缴交款项。
“税务执行处”呼吁倘未清缴任何类别之特区政府款项,应尽快缴付。
税务执行处办公时间: |
财政局龙成收纳处办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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