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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废料管理制度》今起生效,相关部门到多区联合巡查

谭伟文局长向立法议员李静仪、梁孙旭等介绍堆填区运作情况。

第22/2020号行政法规《建筑废料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今(1月17日)起正式生效,规范建筑废料堆填区的使用和收费制度,以及加强对非法弃置建筑废料行为的监察和处罚机制。为监察有关法律之执行,环境保护局、治安警察局及市政署今日到全澳多个区域进行联合巡查执法。

环保局在立法过程至法规生效前,持续与建筑业界进行沟通和交流,在法规公布后亦举行介绍会。同时,环保局近日已持续派员针对建筑业界(特别是装修公司)进行普法宣传,包括呼吁业界和市民勿胡乱丢弃建筑废料,以及讲解《制度》的主要内容。相关部门今日亦先后到路氹区、黑沙环区及下环区等多个建筑废料弃置黑点进行联合巡查执法,执法情况大致畅顺,暂未发现违法情况。环保局与相关部门已创建沟通机制,将持续跟进及优化执法工作,若发现违法行为,将依照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处罚,最高可科处罚款20万澳门元。

环保局会继续进行普法宣传,有关《制度》详细内容可浏览相关专页(https://www.dspa.gov.mo/richtext_CWManagement.aspx?a_id=159427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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