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2005年有营业的批发及零售业场所,包括店铺、街市摊档及固定街档的总数共11,623间,较2004年增加1,155间;在职员工有32,882名,上升11%。旅游业的畅旺与本地经济的稳健发展,批发及零售业的总体经营情况录得显着增幅,行业的总收益及总支出较2004年分别上升26%及28%,达247.60亿元(澳门元,下同)及235.54亿元;另外,反映行业对经济贡献的增加值总额增加10%,为32.41亿元。 2005年经营批发及零售业店铺共9,593间,较前一年增加1,269间;其中716间经营车辆及车用燃料销售业,批发业有4,139间,而零售业则有4,738间。在职员工较2004年增加12%,共29,234名。 批发及零售业店铺的营业额及其他收益共238.18亿元,增幅为27%。按行业分析,批发业店铺的收益达132.77亿元,占总数55.7%;零售业为80.37亿元,占33.8%;而车辆及车用燃料销售业为25.04亿元,占10.5%。 店铺的支出较2004年上升28%,达227.38亿元。在各项支出中,购货及佣金支出占188.94亿元,而经营费用及员工支出分别为22.95亿元及15.49亿元。 另一方面,2005年有营业的街市摊档及固定街档共2,030间,较前一年减少114间;其中794间为街市摊档,1,236间为固定街档。在职员工有3,648名,与2004年相若。街市摊档及固定街档的收益与支出分别为9.42亿元与8.16亿元,升幅为8%及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