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重申,卫生局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的人士需再进行最少14天的自我健康管理,以及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21天医学观察的人士需再进行最少7天的自我健康管理,相关措施是为了双重保障。完成指定地点医学观察的人士可以如常上班或上学,但要避免到人多聚集的地方。 应变协调中心强调,完成医学观察的人士经过了多次核酸检测,再加上自我健康管理,是为了把风险减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