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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再次呼吁居民不应饮用井水、溪水以及山泉水


鉴於近日传媒报导有大量市民到取用山泉水并可能作为饮用水的用途,亦传闻有人在市面销售来历不明的瓶装“山水”,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再次提请市民注意:由於本澳的井水、溪水和山泉水等可能存在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微生物及其他不明物质,故不应作为饮用水使用;而所谓的瓶装“山水”,因其水源、容器、生产程序均无任何保证,市民切勿购买使用。 井水、溪水和山泉水等未经过滤消毒等处理的水源,其水质的安全性易受水源附近的外环境的污染而不稳定,除可能存在令人致病的病原微生物外,还有可能存在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物质甚至有毒物质。虽然将井水、溪水以及山水煮滚可以杀死一般细菌,但煮沸消毒法对其它物理和化学性质的污染则不能起到任何作用。市民亦无法单凭肉眼的观察或对水质外观 (例如:气味以及口感等) 判别水源是否安全; 由於其不稳定性,政府部门亦难以对这类水源的安全性进行进行科学评估。 有鉴於此,卫生局再次提醒市民:在咸潮期间,应以购自可靠商号、由有商誉生产商生产的瓶装饮用水稀释自来水,或直接以瓶装饮用水代替自来水饮用,以维护个人的健康。不建议市民将井水、溪水以及山泉水作为饮用、清洗食物以及清洗食具等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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