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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监管法律制度》公开咨询完成三场业界咨询会

列席咨询会的政府代表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就制定《危险品监管法律制度》,由2021年1月23日至3月8日,展开为期45天的公开咨询,在1月25日举行了首场面向公共部门的咨询会后,续于同月27日及29日举行了两场业界咨询会,对象分别来自医疗界、教育界、物管、建筑工程、运输业、酒店业、商会等代表,三场合共有156位代表出席,其中27名代表发表了意见及建议。

咨询会上,列席的政府代表详细介绍了《危险品监管法律制度》的立法内容,并强调将来制定的《危险品监管法律制度》并不是取代现时不同部门对各类危险品的监管职权。新法中提及的具职权部门均有责任就危险品的安全进行督促、监控及预防意外事故,而消防局在各部门现行对危险品管辖的职权范围内,倘有需要时也会向各部门提供意见或协助。新法的目的是希望推动全民参与危险品监管工作,共同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解决现时部份危险品散落社区的情况,对危险品作出统一管理,构建监控及预防危险品发生严重意外事故的法律制度,藉以更有效地保护市民的生命、财产及环境安全。

会上业界代表踊跃发表意见,基本认同是次制定《危险品监管法律制度》具有必要性及迫切性,有发言者认为新法律有助对危险品在本澳制造、储存、运输及使用等方面的监管,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同时也有与会者就兴建危险品永久储存仓的选址、危险品的运输、处理危险品的指引、宣传教育的工作、订定豁免量、执法处罚,以及危险品用户应遵义务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梁毓森局长就与会者的发言逐一作出说明和回应,表示政府将全面归纳和整理收集到的宝贵意见,并持续与业界、商会保持紧密沟通,进一步听取相关建议和意见,藉此优化立法方案,争取早日启动立法程序,构建更完善的危险品监管法律制度。

列席上述咨询会的政府代表包括消防局梁毓森局长、保安司司长办公室白安德(António Pedro)顾问、赖东生顾问、消防局燃料安全厅厅长劳杰志以及法律辅助处处长李宝佳。

为广泛听取市民意见,消防局还将举行三场公众咨询会,分别于2月5日晚上8时、20日及27日下午3时在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楼地库演讲厅举行,并已于1月26日起开始接受公众报名,有兴趣出席咨询会的公众,可透过消防局专题网页(https://www2.fsm.gov.mo/ch/CB_rjcsp/reserveForm.aspx)、办公时间内致电89891633或传真至28361128报名预留座位,截止报名时间分别是2月3日、18日及25日中午12时,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此外,欢迎各界人士就咨询文本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于3月8日或之前,透过网页( https://www2.fsm.gov.mo/ch/CB_rjcsp )、电话(89891633)、邮寄或直接递交方式(澳门何鸿燊博士大马路消防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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