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总结过去三年的演艺评论创作成果及保存资料,以推动澳门演艺事业发展,澳门基金会、文化局再度联合出版《澳门演艺评论选》。自本年1月4日起公开征集2018至2020年间发表的澳门演艺评论文章,下周三(2月10日)截止递交作品。
评论选分“澳门作者卷”及“外地作者卷”两部分。“澳门作者卷”的选编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澳门作者(持永久或非永久性身份证的澳门居民)发表于澳门或外地报章期刊上之中文演艺评论文章,评论对象必须为2018至2020年间澳门艺团在澳门或外地的演出,或外地艺团在澳门的演出。“外地作者卷”选编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非澳门作者发表于澳门或外地报章期刊上之中文演艺评论文章,评论对象必须为2018至2020年间澳门艺团在澳门或外地的演出。
“澳门作者卷”及“外地作者卷”来稿字数不限,每人每年度限投最多两篇作品,作品须以发表时的内容为准,恕不接受未刊稿、仅于网上发表或已结集出版之作品。评论选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进行编选,以精选为原则,但内容涉及澳门艺团在澳门演出之评论作品获优先考虑。
有兴趣的作者可于澳门基金会网页(www.fmac.org.mo)及文化局网页(www.icm.gov.mo)下载相关表格,亦可于澳门基金会研究所(南湾时代商业中心13楼)、塔石广场文化局大楼及澳门笔会(慕拉士大马路218A号澳门日报大楼11楼C座)索取。投稿时请将填妥的投稿资料表、声明书,连同作品的原刊稿电子文件(Word檔,内文须注明刊物名称、发表日期及评论场次等相关资料)及原刊稿副本,于2021年2月10日前邮寄或送交至澳门笔会,或电邮至penofmacau@gmail.com提交,资料不全、不确或非原刊稿恕不受理。提交资料的封面或电邮标题请注明“《2018-2020年度澳门演艺评论选》征稿”及投稿类别。
查询可于办公时间致电2872 0150澳门笔会张小姐(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30分至中午12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6时30分),或8797 8517澳门基金会梁小姐(星期一至四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