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今(8)日透过第18/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公布修改《低层楼宇共同设施维修临时资助计划规章》,继续为7层以下、30年楼龄或以上的楼宇业主提供财政资助,进行楼宇内共同设施的平常维修工程。该批示于明(9日)起生效。
《低层楼宇共同设施维修临时资助计划》自2009年2月10日起生效,截至2021年1月31日,累计批准个案有2,989宗,涉及2,503栋楼宇,资助金额达3.4亿元,反映计划受到欢迎,并达到预期成效。
该计划的资助工程项目包括维修或更换楼宇进出口闸门、供电、供水及排污总设施。申请人亦可透过房屋局的一站式服务,申请取得土地工务运输局的“楼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养及维修工程通知”。
房屋局呼吁业主善用《楼宇维修基金》辖下的各项资助计划,履行责任为自身楼宇的共同部分进行定期检测及维修保养工作,确保楼宇环境安全,以及筹组管理机关,齐心做好楼宇管理事务。
关于《楼宇维修基金》详情可致电2859 4875或亲临房屋局查询,或浏览房屋局网页(www.ihm.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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