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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部长级会议通过及签署《经贸合作行动纲领》


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澳门)第二届部长级会议今(24)日下午正式召开,八国部长在会上通过及签署第二届部长级会议《经贸合作行动纲领》。 会议在澳门东亚运体育馆二层举行,由论坛常设秘书处秘书长王成安主持,国家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副部长魏建国、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及各葡语国家代表团团长等出席。 会上,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代表中国与安哥拉、巴西、佛得角、几内亚比绍、莫桑比克、葡萄牙及东帝汶的部长级官员签署「第二届部长级会议经贸合作行动纲领(2007年-2009年)」。 部长们回顾自论坛第一届部长级会议以来,中国与葡语国家经贸合作关系的发展状况,积极评价三年来在落实论坛2003年在澳门达成的行动纲领框架内经贸领域所取得的成绩。 坚信行动纲领将进一步促进论坛与会国的相互了解与沟通,进一步推动相互间经贸合作和双向投资,进一步加强澳门作爲中国与葡语国家之间的桥梁作用。 认爲目前论坛与会国各自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方均应在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基础上,通过确认各自关切的问题并制定相应政策,加强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八国部长决心推动和促进论坛与会国间的务实合作伙伴关系,一致同意扩大合作领域,并决定在政府、贸易、投资与企业、农业与渔业、基础设施建设、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合作发展及其他新领域等层面采取具体措施落实此行动纲领。 与会部长重申澳门应继续积极发挥其平台作用,以加强中国和葡语国家经贸合作关系,并强调必须积极推动澳门企业、中国内地及葡语国家企业,在贸易、运输、投资、农业与渔业合作、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卫生和通讯等领域,共同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及同意继续鼓励和促进澳门致力於参与并扩大对葡语国家人员的培训。 部长们积极评价设在澳门的论坛常设秘书处在落实2003年《经贸合作行动纲领》以及爲实施与会国所制定的专案而提供的后勤和财政保障中所发挥的作用,重申必须继续推进协调机制,并完善论坛常设秘书处的组织机构与职能,以便做好第二届部长级会议的各项行动。 同意2009年在澳门召开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澳门)第三届部长级会议。 第二届部长级会议将於明(25)日上午闭幕,仪式后随即举行新闻发布会,总结今届会议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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