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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零时起取消对曾到吉林省及河北省相关地区的入境人士采取14天医学观察以及最少14天自我健康管理

明零时起取消对曾到吉林省及河北省相关地区的入境人士采取14天医学观察以及最少14天自我健康管理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吉林省及河北省的疫情变化,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4条的规定,自2021年2月11日零时起,取消在入境前14天内曾经到过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或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以及最少14天自我健康管理的措施。

应变协调中心提醒,入境前14天内曾经到过内地以下地方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以及最少14天自我健康管理:

  1. 河北省:石家庄全市,邢台市之南宫市,保定市定州市西城区庞白土新民居北区;
  2. 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
  3. 黑龙江省:绥化市,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哈尔滨市的香坊区、道里区、道外区、利民开发区、呼兰区、南岗区;
  4. 吉林省:通化市,长春市的公主岭市范家屯镇。
  5. 上海市:黄浦区外滩街道辖区(包括昭通路居民区)、南京东路街道辖区(包括贵西小区和中福世福汇大酒店),宝山区友谊路街道辖区、浦东新区高东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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