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务局再次提醒电子的士驾驶员证持有人,如今年欲继续从事的士客运业务,必须于3月2日前缴付2021年度费用100澳门元,否则将不能登入的士车载机从而无法营运。在缴付费用后方可恢复拍咭功能,继续营运。截至2月21日,已逾9,500人领取“电子的士驾驶员证”,逾3,800人已缴付年度费用。
由于的士管理系统已全面启用,故已缴费之的士驾驶员证毋须张贴年费印花,安装于的士之“车载机"在驾驶员拍咭时已可识别证件之有效状态。倘计划于2021年继续从事的士客运业务之的士驾驶员,可透过网上缴费系统办理缴费。但如属未更换电子的士驾驶员证或持有旧式样专业工作证(的士)之人士,则须按照附表之方式办理电子证及缴付年费。
另外,倘由他人亲临服务专区代缴年度费用,代办人需携带持证者之的士驾驶员证正本、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澳门驾驶执照副本及已填妥的委托办理声明书,有关声明书可于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免费索取,或登入局方网站www.dsat.gov.mo下载。
附表:办理电子的士驾驶员证及缴付年费方式
持证类别 |
办理手续方式 |
电子的士驾驶员证 |
链接:https://app.dsat.gov.mo/entryTax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