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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监管法律制度》 完成3场公众咨询会

列席咨询会的政府代表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就制定《危险品监管法律制度》,由2021年1月23日至3月8日,展开为期45天的公开咨询,继早前完成了三场业界咨询会后,再分别于2月5日、20日及27日在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楼地库演讲厅举行了三场公众咨询会,合共逾170名市民出席,其中有33名市民发表了意见及建议。

咨询会上,列席的政府代表详细介绍了《危险品监管法律制度》的立法内容,再次强调将来制定的《危险品监管法律制度》并不是取代现时不同部门对各类危险品的监管职权。新法的目的是希望推动全民参与危险品监管工作,共同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解决现时部分危险品散落社区的情况,对危险品作出统一管理,构建监控及预防危险品发生严重意外事故的法律制度,藉以更有效地保护市民的生命、财产及环境安全。

其后,政府代表与现场市民交流,听取他们对咨询文本的意见。绝大多数发言的市民表示支持订立新法律,认为新法律有助对危险品在本澳制造、储存、运输及使用等方面的监管,保障公共安全,并希望新法律可早日出台;亦有发言者就危险品运输、安全守则及指引、专业培训、豁免量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及表示支持现时永久危险品储存仓的兴建选址,关注储存仓的设计、建设以及周边交通配套等;另有意见是建议当局于新法生效前务必加强相关的宣教及培训工作,让市民及业界认识法律的规定,避免误触相关法律。

梁毓森局长对市民提出的意见及建议作出了详细的回应和解说,表示政府将全面归纳和整理收集到的宝贵意见,并特别指出制定《危险品监管法律制度》不会取代原有适用的法律法规,而是在原本的基础上作出补足和完善,也不会改变现行具权限部门的监督及执行权力。将来新法律生效之后,消防局会加强宣传,增加公众及各界对危险品及相关法律的认识,并将继续与各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合作,在更完善的法律制度下,对危险品的安全作出统一管理,保障广大市民人身及财产安全。

列席上述咨询会的政府代表包括消防局梁毓森局长、保安司司长办公室白安德(António Pedro)顾问、赖东生顾问、消防局燃料安全厅厅长劳杰志以及法律辅助处处长李宝佳。

为期四十五天的《危险品监管法律制度》公开咨询将于2021年3月8日结束,目前当局已完成了原订举办的6场咨询会,当中3场面向公共部门、业界,及商会等代表,3场面向全澳市民,广泛收集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及建议,藉以完善法案的内容。

欢迎各界人士于咨询期结束前继续透过专题网页(https://www2.fsm.gov.mo/ch/CB_rjcsp)、电话(89891633)、邮寄或直接递交方式(澳门何鸿燊博士大马路消防局)提交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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