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表示,当局除透过开考全科实习医生及专科实习医生外,亦会根据服务的需求量或发展所需,招聘合适数量的医生。 卫生局局长瞿国英回覆立法议员高天赐的书面质询时表示,对於医科毕业生就业问题,各地区均采取不同之解决方法。 他表示,当局会根据服务的需求量或发展所需,招聘合适数量的医生。此外,非政府医疗机构亦会发展医疗卫生护理,从而吸纳一定数量的中医及西医。卫生局亦会透过资助非牟利机构,帮助其发展,并资助社团进行培训工作。 他指出,卫生局支持其他政府部门或私人机构举办升学讲座,并会派出代表与出席人士分享经验。当局亦会透过不同渠道,向公众发放现时本澳医生的数目,让学生在选读科目时能作参考之用。 另外,瞿国英指,现时提供卫生护理服务的专业人士及卫生护理服务场所,受五月十八日第20/98/M号法令修订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4/90/M号法令所规范。 根据现行的执照发出制度,申请以个人制度从事卫生护理服务的专业人士,可申报在私立医院、护老院、综合诊所等机构内执业或自设医务所。如申请人选择自设医务所,则使用单位的选址,须按照十二月十七日第6/99/M号法律之规定,符合使用准照所载之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