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称“行车税”的“2021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征收期将于本月底结束,至3月10日止仍有超过9万台车辆尚未缴纳,占整体约四成。交通事务局呼吁尚未纳税的车主尽早缴纳,以免因逾期缴纳而被征收额外的利息、罚款及相关费用;同时纳税前须先缴清车辆之交通违例罚款,否则不能缴纳行车税。
电子纳牌减省轮候时间
近年使用网上及自助服务机缴纳行车税的车主持续增加,2020年录得逾48,000人次使用,较2019年大幅上升103%。根据过往经验,在临近行车税征收期结束日前,亲临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缴交行车税的市民会持续增多,而最近已开始出现轮候情况。为减省亲临缴纳行车税的轮候时间,局方呼吁车主优先选用交通事务局电子缴费网站https://epay.dsat.gov.mo、手机应用程序“交通信息站”App缴纳税款,完成手续后,可选择以自助打印、自取或邮寄方式领取税圈(详情见下表)。因邮寄需时,为免影响车主收到税圈的时间,局方鼓励车主选用自助打印方式领取税圈。
车主亦可于3月31日下午6时前在本澳25个自助服务机,使用“澳门钱包(MPay)”手机电子支付服务直接缴费(交易金额上限为1,000元)及实时打印税圈(自助服务机服务地点可浏览身份证明局网页https://www.dsi.gov.mo/kiosk_other_c.jsp)。
网上电子缴费领取税圈方式 |
电子缴费服务时间 |
自助打印 |
至3月31日下午6时 |
自取 |
至3月28日晚上11时 |
邮寄 |
至3月23日晚上11时 |
另外,车主可携同车辆登记折正本前往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市政署市民服务中心及政府综合服务大楼、财政局大楼及接待中心、邮政总局及部份分局、本澳8间银行120多间总行及分行缴交(详情可浏览交通事务局网页:https://www.dsat.gov.mo/dsat/events_detail.aspx?a_id=CC044EBDB0A24DEC9314ECE96D1B626B)。
车主在取得税圈后,必须按法律要求将税圈张贴在车辆显眼处,否则可被科处相等于税款五分之一的罚款。而计划取消车辆注册的车主,可选择将车辆交局方处置并预约协助移走,车主须最迟于3月19日提出申请,以便局方于3月31日或之前移走相关车辆。
交通事务局提醒驾驶电动的轻型摩托车、重型摩托车及轻型客车之车主,虽按法律规定无需缴纳行车税,但仍须打印税圈并张贴在车辆显眼处,车主可于3月31日下午6时前在上述25个身份证明局的自助服务机或携同车辆登记折正本前往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市政署市民服务中心及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