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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零时起由台湾地区入境的人士完成医学观察后毋须再接受14天自我健康管理的措施

明零时起由台湾地区入境的人士完成医学观察后毋须再接受14天自我健康管理的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台湾地区的疫情变化,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4条的规定,修改第23/A/SS/2021号公告,自2021年3月14日零时起,所有因入境前14天曾经到过台湾地区而须接受医学观察的人士,完成医学观察后毋须再接受14天自我健康管理的措施,其健康码为绿色。该项措施亦适用于因同一原因已入境澳门正在进行医学观察及已完成医学观察的人士。已完成医学观察的人士其健康码由黄色自动变为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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