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称“行车税”的“2021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征收期至下周三(31日)结束,交通事务局提醒车主必须于限期内缴纳行车税,以免因逾期缴纳而被征收额外的利息、罚款及相关费用。倘若车主没有缴纳本年度行车税又计划取消车辆的注册,局方鼓励车主于限期前办理注销手续并选择自行将车辆送至交通事务局指定的存放场,以确保不会因车辆于限期届满后仍停泊于公共道路或公共停车场而被检控。
本年度有243,966台车辆须缴纳行车税,至3月22日仍有49,740台车辆尚未缴纳。为减省车主亲临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缴纳行车税的轮候时间,局方呼吁车主优先选用交通事务局电子缴费网站https://epay.dsat.gov.mo、手机应用程序“交通信息站”App缴纳税款,完成手续后可选择以自助打印或自取方式领取税圈(详情见下表)。为减省车主亲临领取行车税圈的轮候时间,局方鼓励车主选用自助打印方式领取税圈。而邮寄方式已于3月23日晚上11时结束。
车主亦可于3月31日下午6时前在本澳25个自助服务机,使用“澳门钱包(MPay)”手机电子支付服务直接缴费(交易金额上限为1,000元)及实时打印税圈(自助服务机服务地点可浏览身份证明局网页https://www.dsi.gov.mo/kiosk_other_c.jsp)。又或携同车辆登记折正本前往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市政署市民服务中心及政府综合服务大楼、财政局大楼及接待中心、邮政总局及部份分局、本澳8间银行120多间总行及分行缴交(详情可浏览交通事务局网页:https://www.dsat.gov.mo/dsat/events_detail.aspx?a_id=CC044EBDB0A24DEC9314ECE96D1B626B)。车主必须按法律要求将税圈张贴在车辆显眼处,否则可被科处相等于税款五分之一的罚款。
透过网上电子缴费 可选择领取税圈之方式 |
电子缴费服务时间 |
自助打印 |
至3月31日下午6时 |
自取 |
至3月28日晚上11时 |
由4月1日起,所有没有缴纳行车税的车辆或已被取消注册之车辆一旦被发现在公共道路或公共停车场上通行或停泊,将由交通事务局与治安警察局合作移走,并随即由交通事务局发出“领回车辆通知书”通知车主,不管车主认领或放弃车辆,均须前往交通事务局办理手续及缴交相关罚款或费用。若车主对被移走车辆置之不理,有关车辆在90日后将依法由澳门特别行政区先占取得,而局方便会转交财政局启动税务执行程序,强制征收所欠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