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表示,行政当局一直按照澳门文物保护法律及国际上的要求、准则,加强保护世界遗产项目与其他历史文物,并透过多项措施积极推动相关的教育和推广工作。 文化局局长何丽钻就立法议员梁庆庭有关保护世遗项目的质询,以书面回覆指出,澳门申报世遗成功后,当局除继续依法执行澳门文物保护工作外,也根据《世界遗产公约执行操作指引》的要求,对世界遗产「澳门历史城区」的内部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保持景观的完整性及协调性。同时亦邀请本地及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对澳门文物进行普查、研究,以达到更理想的保护效果。 她表示,相关的教育和推广工作亦不可或缺,故文化局出版了《世界遗产资料夹》中、葡、英三个版本,广泛供人参阅,并制成网站,加大推广和教育功效。同时,配合旅游局开展的 「澳门世界遗产年」活动,文化局协助为公众和旅行服务机构提供各种与世遗有关的信息和资料,还为各类来澳的重要访问团和世界各地旅游代表等作详尽的世遗讲解及景点导赏,为本地各类机构举办的 「世遗」参观讲解活动也不下百个。 另外,於6月实行《学术研究课题奖励规章》,吸引海内外更多的学者从事澳门历史和文化研究。还推出《澳门的世界遗产──学界推广活动资助计划》,由政府提供资助,鼓励非高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及大专学生举办形式丰富多彩的推广世遗活动。 她指出,特区政府已组成专责小组,研究及修订现行文物保护法例,在现有良好基础上,加强对世遗项目与其他历史文物的保护。当局亦会根据国际文物保护准则和宪章的要求,延聘有经验的专家学者研究 「澳门历史城区」具体保护措施,以尽世界遗产拥有地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