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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黑工行动程序严谨保密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在回覆立法议员吴国昌书面质询时表示,行政当局在打击黑工行动的整个程序中,每一个步骤均采取相当严谨的保密措施,以防止消息外泄。 陈丽敏透露,在2006年首5个月,治安警察局与劳工事务局,以及与政府其他部门共对 506间场所进行巡查,行动中查获非法工作者368人,在许可地点以外工作的外地雇员17人,移交检察院的被拘者则有148人。 她在解释行动流程时表示:「现时劳工事务局特别指派了一名人员负责处理市民作出的所有黑工举报,举报资料在整理后会交予一名主管,而该名主管会将每一宗举报的资料独立放入一个密闭信封内。在每次进行打黑行动时,该名主管才会将多个载有举报资料的密闭信封交予负责带领劳工事务局人员打黑的督察,而该名督察与治安警察局的一名负责人会在行动前才一同在多个密闭信封中抽出两至三个,并根据信封内所载的资料进行打黑,而基层警员和稽查人员要在行动出发之前才被告之将执行搜查的地点」。 陈丽敏重申,没有人可以预先知道行动的目的地。同时,每次行动之后治安警察局都会透过每日的新闻发布例会向传媒公布有关行动之结果。 她补充,除了打击非法工作外,劳工事务局过去亦会对建筑工地进行工作意外的调查或监察遵守职安健法规的情况。为配合相关的工作,某些情况下,劳工事务局会在巡查前预先知会地盘或其负责人。因此,不排除聘有黑工的雇主为了避免被查处而会安排非法工作者先行回避,从而导致地盘工友或一些市民误会,以为雇主能够事先获得打击黑工的消息。为此,除个别必须作预先通知的情况外,该局在进行上述工作前,已不再作预先知会,希望减少工友的误会。 陈丽敏强调,如果有公务人员泄露打击黑工行动的情报,将构成违反公务人员的保密义务,是属於严重的违法行为,特区政府一定会严肃处理。一经查证属实,有关人员不仅会受到纪律处分,并且须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 她表示,特区政府现正重新制订《打击非法工作的一般制度》法律,将会透过加大罚则和覆盖范围,进一步打击非法工作。新的打黑法规已在6月初完成收集劳资双方及社会各界意见,现在正进行整理中,待社会协调常设委员会讨论后,将会提交行政会和立法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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