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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依法监管导游工作


旅游局局长安楝梁表示,该局根据规范导游行业的法令签发导游工作证,同时亦负责监察导游在工作中有否违法。 旅游局局长安楝梁回覆议员梁玉华的书面质询时表示,截至本年6月30日的资料显示,本澳共有1,140名持牌导游,当中大部分懂粤语、普通话,能掌握英语者有116名、日语84名、韩语9名、葡萄牙语3名;而部分持牌导游能操超过一种语言或方言。 回覆指出,导游在获发工作证后有否从事该职业,基於导游为自由职业,并不属法定监察范围内。而在自由市场中,持牌导游是否从事导游职业亦取决於雇主提供的工作条件与福利等因素。 据统计,2006年1至5月的旅客入境数目为8,825,487人次,当中最大的5个旅客客源市场依次为:中国内地(56.07%)、香港(30.66%)、中国台湾(6.43%)、日本 (0.92%)及韩国(0.79%)。 在所有入境旅客中,有14.1%,即1,245,285人次随旅行团入境,当中最大的5个随旅行团入境旅客客源市场依次为:中国内地 (82.73%)、中国台湾(4.73%)、香港(3.64%)、韩国(2.64%)及日本(2.38%)。 根据规范导游行业的法令规定,旅游学院负责开办导游培训课程及相关的知识更新课程。旅游学院因应市场发展需要,在评估导游需求后开办相应的培训课程,从而满足市场需求,达至调控功能。 除了课堂培训外,旅游局亦因应市场的迅速发展,举办了不同类型的活动,以强化导游的专业知识,包括:推广文化政策及保护文物意识的讲座、规范导游行业的法令解释会、介绍澳门举办的盛事项目的讲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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