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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020号法律《修改〈印花税规章〉及〈印花税缴税总表〉》2021年3月31日生效

财政局代表与出席业界(律师、会计、银行、地产)代表合照

为配合社会经济发展,因应电子支付普及使用,特区政府对《印花税规章》及《印花税缴税总表》作出检讨及修订,当中修改内容主要包括:取消印花税票,改以凭单印花方式;取消原来的缴税总表部份印花税税项;对让与商业中心内商铺使用权的合同课征印花税;透过仲裁协议解决不动产租赁争议的租赁合同的印花税可获减半等;已缴纳的印花税可因不动产租赁合同提前终止而申请退还部分税款;增加不履行税务义务的违法成本,以及打击和减少逃漏税的违法行为等。第24/2020号法律于今日(31日)正式生效。

为让公众及相关业界人士认识新修改的内容和过渡规定,财政局分别于3月20日及24日举办了两场讲解会。两场讲解会合共约四百多人参加,出席人士主要包括法律、会计、地产、银行等相关业界人士,讲解会期间与会者与本局人员积极互动,财政局人员就新修改的内容、过渡规定、当中需注意的事项、相关申请手续等内容进行讲解,及在实务操作方面分享交流,以协助业界能顺利过渡以符合新法规定。

与此同时,财政局网站增设新修改的《印花税规章》及《印花税缴税总表》专页,附设该法律的讲解会内容、不动产租赁印花税申报书及按年度分期缴纳申请书、让与商业中心内商铺使用权合同的明细表,以及常见问题等,方便让业界及社会大众浏览。财政局亦会持续与相关业界保持沟通,以协助业界熟知新修改之内容及日后的相关操作。

市民倘对有关法律有疑问,可登入专页https://www.dsf.gov.mo/stamp/浏览,如需进一步查询,亦可亲临财政局三个服务站点:(1)南湾财政局大楼、(2)黑沙环政府综合服务大楼、(3)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或致电2833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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