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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季定期检验车辆期限延至4月30日


每年1至3月为缴纳“行车税”的期间,考虑到部份车主习惯按照该年度行车税圈上所示的定期检验车辆期(简称“定检期”)安排受检,每期十个工作天。为进一步方便车主,对于定检期最后一天为3月31日或之前的车辆,交通事务局将其定检期限延至4月30日。

倘若车辆的定检期跨越4月1日或之后,则必须如期验车,否则将被视为缺席检验,逾期者需缴付逾期检验费用2,000元;缺席检验超过六个月,车辆的注册将被取消。

局方再次提醒,接受定期检验之车辆必须提前至少一天网上预约,否则不能入场检验,逾时到场预约将自动失效,未能如期检验的车辆将按逾期方式处理。

局方已将2021年车辆定期检验日期上载于官方网页,车主可登入https://www.dsat.gov.mo/dsat/subpage.aspx?a_id=1443513393 查阅。另外,车主宜向局方申请 “接收短信通知综合登记服务”,以接收包括定期检验在内的车辆及驾驶执照相关的服务信息短信(SMS)及电话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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