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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充分利用泊车位资源


土地工务运输局表示,当局会按实际情况设置收费泊车位。 土地工务运输局局长贾利安回覆议员陈明金有关收费停车位管理的质询时指出,当局会根据有关地点对泊车位流动性的需求、附近是否设有公共停车场以及周边楼宇内是否有停车场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和需要对咪表位的时限设置(二小时或五小时)作出适当的安排,争取充分利用公共道路上的泊车位资源。 回覆表示,按照《公共泊车服务规章》的规定,当轻型车辆在街道咪表位逾时停泊,首一小时内罚款75元,超过一小时后罚款150元并可进行锁车,而锁车后三小时有关车辆将被移走。至於在公共道路上违例泊车,按《道路法典》可被罚款200至1000元,并视乎违例情况予以锁车或移走有关车辆。可见现行法律对违例泊车的罚则,较在街道咪表位逾时停泊为高。 回覆指出,本澳所使用的电子味表在功能上是可以配合各种不同的收费模式,而该局亦将会继续密切留意公共道路收费泊车位的运作情况,并听取各方面意见,以便适时作出必要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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