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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为供款月社保提醒雇主和居民应准时供款


四月份是社保供款月,雇主须于月内为其本地长工雇员缴纳2021年第一季强制性制度供款,如有聘请外地雇员,亦须缴交外聘费,此外任意性制度受益人亦请于四月份内缴纳供款。社会保障基金呼吁已开通电子申报服务的雇主及任意性制度受益人尽量采用电子化渠道缴款,如需亲临,亦建议使用预约及远程取筹服务以节省轮候时间。

任意性制度受益人可凭澳门居民身份证编号经以下方式缴款:

  1. 贴有社保供款标签的自助服务机;
  2. 指定银行柜台、自动转帐、网上银行、中银e道;
  3. 市政署辖下市民服务中心及分站;
  4. 社保基金各服务点,包括:望德堂区办事处、皇朝区中土大厦13楼办事处、政府综合服务大樓(社会保障事务)、離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强制性制度供款方面,已开通电子申报服务的雇主建议尽量使用自动转帐服务,或可使用上述各渠道缴款(自助服务机除外)。至于尚未开通电子申报服务的雇主,除可于社保基金服务点缴纳供款及外聘费,倘本地长工雇员当季任职情况无变动,亦可于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及分站,或于指定银行柜台缴纳款项。

此外,提醒受益人或雇主如选择以自动转帐缴纳款项,相关银行会于供款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扣缴款项,应确保帐户内有足够的金额以供扣缴。

倘需亲临社保基金各服务点缴款,建议提前透过“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序或网站(https://booking.gov.mo)预约时间或进行远程取筹,以节省轮侯时间。

居民如欲了解更多供款信息,可浏览社保基金网站www.fss.gov.mo或于办公时间致电28532850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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