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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成雇主未缴供款 社保提醒雇主与居民尽早缴交


四月份为社会保障制度2021年第一季度供款月。截至4月19日,约有12,800名雇主仍未为雇员缴纳强制性制度供款,约占整体需缴供款雇主五成。临近月底预料服务点的人流将会增加,社会保障基金呼吁雇主及居民多采用电子化渠道缴纳供款或使用预约服务。

按法律规定,雇主须在月内为其本地长工雇员缴纳供款,倘逾期缴款,须支付迟延利息及罚款。如有聘用外地雇员,则须同时缴纳外地雇员聘用费。使用电子申报服务且在指定期限内进行雇员任职情况申报的雇主,可使用9间指定银行(包括:中国银行澳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澳门)、澳门商业银行、大丰银行、大西洋银行、华侨永亨银行、澳门华人银行、澳门国际银行及汇业银行)的自动转帐、网上银行、自动柜员机或中银e道等电子渠道缴纳相关供款及外聘费,其他雇主如本地长工雇员当季任职情况无变动,亦可于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及分站,或9间指定银行柜枱缴纳有关供款。

而任意性制度受益人亦可凭澳门居民身份证编号,经贴有社保标签的自助服务机、上述9间指定银行柜台、自动转帐、网上银行、中银e道、市政署辖下市民服务中心及分站,或社保基金各服务点缴纳供款。逾期缴纳供款者,除非在法定期限届满后两个月内,加上迟延利息进行缴纳,否则欠交的供款不得补交。

为减省时间,社保基金呼吁已开通电子申报服务的雇主及任意性制度受益人尽量采用电子化渠道缴款,如需亲临,亦建议使用预约及远程取筹服务。居民如欲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可浏览社保基金网站www.fss.gov.mo或于办公时间致电28532850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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