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管理局局长陶永强表示,在促进及不妨碍良性竞争的前提下,电信服务营运商的基本服务及收费必须经政府批核,一些优惠计划亦需事前获审批,并会对违规情况作出警告或处分。 陶永强在回覆立法议员李从正的书面质询时指出,局方一直密切监督营运商的各项投资计划,致力使其在网络容量、技术更新、服务质量等方面达到国际标准,亦有责成有关营运商针对本澳个别急促发展的新城区,制定具前瞻性的发展计划。 他强调,电管局一直紧密跟进网络安全的技术发展,如有需要,将对有关网络犯罪的立法工作提供支援。另外,也会向市民加强推广网络安全的基本知识。 至於中长期计划,陶永强透露,将由电管局人员及透过适合的顾问公司,针对个别专题作出研究,特别是引进新电信服务、新技术及新经营者,致力创造一个具良性竞争、多制式和技术、服务多元化的环境,为市民提供更多选择和更廉价优质的电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