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宣传第四阶段“持续进修发展计划”的电子监察措施,让机构更清晰了解电子监察的重要性及具体操作注意事项,教育及青年发展局于日前举办了三场讲解会,与机构代表进行交流,约150名机构代表出席。
教青局非高等教育厅厅长黄嘉祺及持续教育处代处长谭惠娇在会上向机构代表讲解电子签到的实际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聆听收集机构对电子签到系统操作的意见及解答机构的疑问,共同探讨电子监察的落实执行及优化方案。
教青局特别提醒,出席“计划”课程或证照考试的导师及学员均须亲自使用身份证于有效时间内以读卡机签到及签退,学员尤其须最迟于上课后15分钟内,以及于下课后30分钟内作拍卡记录方视为有效出席(即不能早退)。机构人员、导师及学员亦可透过“持续进修发展计划”的专用网页(https://www.dsedj.gov.mo/pdac)或手机应用程序自行查阅签到签退情况。如遇上电子系统运作不正常或签到失败,可实时致电支援热线65218801寻求协助及作出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