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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行集会须依法预告当局


保安司司长办公室表示,集会人士应按有关集会权及示威权的法律规定,预告有关当局,让警方作出配合,使集会活动顺利进行。 就立法议员关翠杏质询警员在一次集会中登记参与人士身份资料的处理方式,经徾询治安警察局意见,保安司司长办公室主任黄传发以书面回覆表示,由於相关人士并未依法向当局预告举行集会,警员遂按工作指引,登记集会发起人的详细身份资料,这仅是一般的正常程序,并不影响相关人士诉求的意欲。 他补充,由於该次集会和平进行,不影响交通及市民安全,现场警员并没有作出干预。若集会发起人或组织者能依法作出预告,集会活动将在警方配合下更顺利进行。 他强调,前线警员需按照事实,依法开展各项警务工作,同时,他们均需接受日常警务工作的专业训练及每年参与培训,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实际工作中遇上困难,可即时向上司汇报,取得协助和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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