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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年限的士执照持有人须依时办理执照退还手续

的士执照持有人办理执照退还手续时须交还的士识别牌

特区政府于2012年发出的200个具年限的士执照陆续到期,交通事务局呼吁相关执照持有人须依时办理执照退还及车辆处理之手续(详见附表)。

车辆使用期限届满或执照有效期届满后仍使用有关的士,又或逾期交还的士执照及的士识别牌者,均可被科处罚款。

相关人士如欲查询有关车辆及执照处理事宜,可于办公时间内致电本局查询。

期限

须办理之手续

办理地点

查询电话

于执照有效期届满前

车辆处理

马交石服务专区

中华广场服务专区

(路氹城)汽车检验中心

澳门摩托车检验中心

88660755

于执照有效期届满后十日内

退还执照及

识别牌

马交石服务专区

中华广场服务专区

87950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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